刘伟

主任

刑事

电话 025-8666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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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国颂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执业年限18年。


社会职务: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南京市律协会长

南京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委法律顾问、南京市委法律顾问、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南京市委政法委常年法律顾问

南京市栖霞区、雨花台区委法律顾问

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理事

南通、泰州、连云港、扬州、苏州、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个人荣誉

1. 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江苏省律师优秀刑事辩护案例二等奖

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技能大赛法律文书写作三等奖

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法律文书写作三等奖

南京市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大赛法律文书写作二等奖等


2. 优秀案例

刘宝春 -内部交易罪被《最高院公报案例》收载

国洪起-合同诈骗罪被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收载

洪月江-受贿罪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收载

主要著述

1. 主要学术论文
[1]《新时期以合规文化建设规范企业商业贿赂治理的逻辑与路径》,载于《南京财经大学学报》(北大核心),2020第2期。
[2]《论企业反商业贿赂中的公私协同衔接治理路径》,载于《现代管理科学》(北大核心),2019年第4期。
[3]《中国空间资产安全使用的保障立法设想》,载于《空间法学研究》(2018年刊),获得首届法治航天论坛一等奖。
[4]《刑事合规与商业贿赂治理:内涵、功能与理论基础》,载于《社会科学家》(北大核心、南京大学CSSCI扩展版),2021年第3期。
[5]《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江苏实践及其完善》,载于《法治江苏》,2020年第2期。

[6]《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之无效合同》,载于《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1期。


2. 主要研究课题
[1]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据主权与国家主权研究”。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诉与民事实体权利之间关系的理论及其应用研究”(18BFX067)。
[3] 江苏省应用研究重大课题、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委托项目“江苏省高水平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智库专项一般项目“‘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行政黑名单制度研究”(20ZKB001),获2020年度江苏省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三等奖和2020年度江苏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5]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项目《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大划》。
[6]《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前评估与草案起草课题,江苏省司法厅委托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草案主要执笔人。
[7]《江苏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条例》立法课题,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省级重点智库)委托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草案主要执笔人。
[8]《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立法课题,南京市公安局受托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草案主要执笔人。
[9]江苏省法学会2023年度课题“数字人民币的刑法规制研究”(SFH2023D017),课题主持人。
[10]江苏省人大理论研究会2023年度课题“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实证研究”,课题主持人。

[11]南京市法学会2014年度重点课题《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研究》,课题主持人。


3. 立法项目
[1]《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江苏省司法厅委托项目。
[2]《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南京市人大委托项目,获得南京市社科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一等奖,被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评为首届“中国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3]《江苏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条例》立法论证,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省级智库)委托项目。
[4]《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南京市公安局委托项目。
[5]《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南京市司法局委托项目,全国首部关于律师社会责任的创制性立法。
[6]《江苏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建议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批示肯定,并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7]《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建议被时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批示肯定,并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8]《关于系统完善行政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江苏省“放管服”改革的建议》,被时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批示肯定并要求在江苏社会信用地方立法中吸收。
[9]《<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建议》、《<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立法建议》等被南京市人大领导批示并被常委会采纳。